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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类药品禁止网售!院内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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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公布


11月3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简称《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前,目的是进一步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有关政策,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禁售清单分为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其他两大类,其中前者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

其他四大类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以及用药风险较高的品种。

用药风险较高的品种:

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奎宁、氨茶碱、胆茶碱、异丙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达比加群酯、华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扑米酮、碳酸锂、异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碱;米非司酮、复方米非司酮、环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诺前列酮;法罗培南、夫地西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诺沙星、泊沙康唑、头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奥硝唑、头孢泊肟酯。

其中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药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早在2019年12月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就有提及,今年年初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也曾多次强调。

此次《征求意见》中,对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网络禁售引发了业界的关注。

所谓医疗机构制剂是指那些还没有相关产品正式获批,市场无供应,仅有部分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国内不少知名医院都有院内制剂,甚至一度成为“紧俏产品”,吸引了黄牛来进行倒卖。

今年7月,作为最知名的院内制剂之一,“近视神药”阿托品在多个互联网医院的销售被叫停,引发眼科股市异动。业内人士表示,阿托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为了更规范的使用及防范风险,对处方及购买方式做出调整。

此次《征求意见》明确将医疗机构制剂加入网络禁售清单,意味着未来包括阿托品在内的院内制剂或将无法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到。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未来将医疗机构制剂再度细化分类,经过时间检验的可靠产品还是有参与线上销售的可能性。

至于中药配方颗粒,虽然该品种并未出现在《药品管理法》中,但相关文件一直在强调其不得院外销售。

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指出,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有业内人士告诉赛柏蓝,虽然经常被错认成“保健品”,但中药配方颗粒是标准的临床用药。是药三分毒,禁止其网售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

不仅不能在网上进行销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中,能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医师和乡村医生方可开具中药配方颗粒处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由此可见,中药配方颗粒被纳入网络禁售清单并不令人意外。


02

药品网售监管趋严


米内网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网上药店终端药品(化学药+中成药)销售规模逐年上涨,从2019年的100多亿扩大至2021年的300多亿,年增长率均达两位数。

在化药范畴里,消化系统及代谢药(维矿类、减肥药、降糖药等)以25%的销售占比排在首位,生殖泌尿系统和性激素类药物、心脑血管系统药物、皮肤病用药的销售占比均超过10%,可见涉及到营养补充、隐私性疾病、慢病等相关用药,用户更愿意通过网上药店的途径购买。

而中成药的销售主要集中在消化系统疾病用药(肝病、胃炎等)、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泌尿系统疾病用药3大类,用于慢性病的中成药在网上药店更受用户青睐。

随着消费者购药习惯的变化,逐步加强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已经成了大势所趋。

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新政发布后,虽然对于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愈发严格起来,但医药电商还是松了口气。

今年6月,一则“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登上微博热搜榜首,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下,部分人士将其解读为“禁止互联网平台售药”,引发广泛关注。随着消息扩散,有相关业务布局的阿里健康、京东健康股价随之暴跌,盘中跌幅均超过9%。

后经查实此说法系误读,但市场的反应已经充分说明了该行业的“脆弱性”。

9月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侧重于经营规范、平台责任、以及法律监管,从长远来看,这是互联网售药走向正规化的信号。新政发布后处方药网售变得“有法可依”,这对于医药电商来说称得上重要利好。

业内人士表示,一个行业发展一定是从无序到有序,且不可能在无序状态下得到长期的高速发展,规范这个行业其实也是保护行业。

随着行业渐渐成熟,互联网售药的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扩大,这时候医药电商们的较量才真正开始。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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